各高职高专院校:
主考学校将于5月18日前,将符合毕业的考生成绩从助学在籍库中导出,导入省自考办考籍库。主考学校是将当次“毕业或停考库”中的考生成绩导出,不是将助学管理系统中所有考生成绩导出。
一、当次“毕业或停考库”中的考生是由符合下列条件的考生组成:
1、所有助学课程和免考课程全部合格的。
2、助学课程和免考课程没有全部通过,但已经符合毕业条件,例如:A类考生,在社会上已取得助学课程或免考课程的合格成绩者;或者已经不再参加助学专业考试的考生。这类考生须由高职高专院校在助学管理系统中进行“毕业或停考”申报,主考学校负责审批。
请各高职高专院校通知本校参加助学专业考试的考生,让其提交毕业或停考申请,于5月12—15日在助学管理系统中进行毕业或停考填写及提交工作。
二、在毕业或停考申报工作中,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:
1、助学课程、免考课程全部合格的不用考生提出申请,高职高专也不用在管理系统中进行这些考生的毕业或停考申报。
2、助学课程、免考课程未全部合格但需要毕业或停考的考生,须考生自己提出毕业或停考申请,作为申报依据。此次申报以2008年下半年报名参加助学专业考试的考生为主。
3、审核批准的毕业或停考的考生,以后不能再参加助学课程的报考和免考课程的申请。
4、查看考生准考证是否为正式自考准考证。临时准考证无法与省自考办考籍库进行成绩合并。
5、提醒考生在6月10—14日 到当地直辖市自考办办理毕业手续。
注解:
这里所说的“毕业或停考”中的毕业是指参加助学专业助学课程全部合格、该免考的课程已经审核通过的考生。这些考生在助学管理系统中不用再进行任何操作了,需要将这些考生导入省自考办考籍库,以便办理毕业手续。
符合“毕业”的分三类考生:
1、助学课程、免考课程全部合格。这类考生不用进行申报工作,管理系统会自动将他们移到毕业或停库中,由主考学校导出成绩入省自考办考籍库。
2、A类考生不用考加考课,管理系统中设置的部分免考课是加考课,所以A类考生在管理系统中虽然这些课程没有成绩,但也符合助学毕业条件。这些是需要考生自己提出申请,高职高专进行网上申报,由主考学校导出成绩入省自考办考籍库。(不理解哪些是A类或B类考生的,请查看助学网上的考试计划)。
3、有些考生在管理系统中助学课程或免考课程没成绩,但他参加了4月和10月份省自考办组织的全国统一考试,取得了这些课程的合格成绩。这样的考生也可以在助学专业毕业了,所以也要由他自己提出助学专业毕业申请,高职高专进行网上申报。由主考学校导出成绩入省自考办考籍库。
这里所说的“毕业或停考”中的停考是指考生中止了助学专业的学习考试。高职高专院校也要将这部分考生在“毕业或停考”中进行申报。经主考学校审批后,将这些考生的助学专业的成绩导入省自考办考籍库,以后不能再参加助学课程的报考、免考申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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